关于做好长沙学院优秀课程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3 责任编辑:王思乂 来源:长沙学院教务处
各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课程建设与改革、检验优秀课程建设情况,学校教务处决定对2014年和2016年立项建设的校级优秀课程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对象
1.立项建设以来未参加过中期检查的课程,本次可申请参加中期检查;参加过中期检查、但在“两个平台”的检查等级中有低于“A”等的课程,本次可就该平台申请参加中期检查。师生网上互动部分检查对象适用于本学期有教学任务的课程负责人或参与人。
2.立项建设以来参加过中期检查,且“两个平台”的检查等级都为“A”等的课程,本次可申请参加结题验收。
二、检查内容与标准
1.中期检查的重点是课程“展示平台”和“互动平台”的建设情况(具体标准见附件1)。
2.结题验收要求“两个平台”的建设内容齐全完备,能够很好地展示持续建设的过程,同时重点从课程导论课视频、自创栏目建设情况、考核方式改革情况、教学改革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定(具体标准见附件1)。
三、材料要求
申请者应填写《长沙学院优秀课程中期检查表》(附件2)或《长沙学院优秀课程结题验收表》(附件3)。《中期检查表》或《结题验收表》应经院(部)审核盖章,以院(部)为单位于12月5日前一式一份交教务处教研教改办。课程中心“两个平台”的材料应于12月12日前更新完毕。检查后,学校将发布检查情况通报,对于检查合格的课程,将拨付相应建设经费;本次检查后将对于2014年立项建设超过三年未通过中期检查的课程,取消其“校级优秀课程”资格。
课程建设标准及要求问题请咨询教务处教研教改办,联系电话:84261518。课程建设技术问题请咨询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系电话:84261586。请各院(部)高度重视,广泛动员教师积极参与检查。
教务处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