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助推学校转型发展,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决定组织开展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长沙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及已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及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结题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省级教改项目分为三类。一是普通教育项目。该类项目面向全校各专业教师,仍然按照申请人自主申报、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是成人教育项目和公共外语类项目。该类项目只能分别由专职成教工作者、成教任课教师以及公共外语教学部的教师与教学管理人员申报。三是学校自愿配套项目,限省重点学科、学校硕士建设点以及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含今年通过的生物工程、通信工程、土木工程)教师申报。(总数不超过13项)。
项目申请人须填写《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及电子文档应于2016年6月10日前报送至教研教改办(电话:84261518),逾期不予授理。
2014年(含)度前立项但未参加中期检查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参加本次中期检查,2013年度及以前年度未结题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次可参加结题(其中2011年及2011年以前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无特殊原因本次必须结题)。请各项目主持人分别按要求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一份),并于2016年6月10日前报送至教研教改办。
二、长沙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及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结题工作
根据学校转型发展的需要,本年度校级教改课题选题应紧紧围绕产教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应用型学科专业体系建设、应用型课程体系建设、实践教学资源建设、以及创新创业教育等主题进行应用研究和实证研究,以期更好地服务学校转型发展,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研究成果应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本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计划立项30项,申报省级教改项目未通过的,经专家评审后可立项为校级项目。校级项目今年暂不拨付资助经费,视课题中期检查结果拨付相应资助经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遵循全校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
校级教改课题面向各系部各专业教师开放申报,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但正在主持校级及以上各级各类教学改革项目的教师不得作为主持人参加本次项目申报。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两项课题研究。
项目申报者须填写《长沙学院2016年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书》,《申请书》(一式3份)需用纸袋装好,并在纸袋上贴《申请书》的封面,项目申请材料应于2016年6月10日前交到教务处教研教改办,逾期不予受理。
2013年及以前年度尚未结题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须填写《长沙学院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一份),2014、2015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须填写《长沙学院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一份)。校级教改课题的《结题报告书》和《中期检查报告书》应于2016年6月10日前交到教务处教研教改办,教务处将根据检查和结题情况拨付有关经费。
长沙学院教务处
2016年5月11日
通知及附件详见OA。